2005年5月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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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吹牛律师”骗财劫色夺命
娟子 满江 文/图

  2005年4月11日,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洪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身为律师的王洪斌,居然给年轻貌美的女当事人设计了一个又一个“玫瑰陷阱”,骗财劫色。让人不可思议的是,王洪斌在杀死一名女当事人后,还以帮助找人为由,诈骗受害人家属的钱财,最终踏上不归之路。
    
  无德律师巧舌如簧
  女当事人连入陷阱
  王洪斌1969年出生于河南焦作市温县温泉镇,曾在武警某部特警大队服役,转业后,一直没有正式工作。1990年,他报名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,4年后获得了法律专业的本科文凭,后来又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。
  王洪斌当上了律师,本应好好珍惜才是。然而,他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中,却动起了歪心思。因为替当事人代理官司,难免要和公、检、法等部门打交道,时间长了,他就把认识领导作为炫耀的资本。每次接案子,他都要向当事人吹嘘一番,于是在圈内他被封为“吹牛律师”。
  温县城关镇的杨女士,由于生意起纠纷,与郑州市的一家公司官司打到了省高级法院。王洪斌得知这个消息后,主动找到杨女士,说他在省高院有朋友,可以帮她“过问”这件事。他还当着杨女士的面,拨通了朋友的电话,从而取得了杨女士的信任。临走时,他向杨女士要了3000元活动经费。这3000元钱自然落入了他的腰包。
  王洪斌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,身为教师的妻子温柔贤惠,儿子聪明可爱。然而,王洪斌并不珍惜,他常出入娱乐场所,而且还把淫邪的目光瞄准前来求助的女当事人。
  2002年7月的一天中午,一位打扮入时的少妇走进王洪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。这位少妇名叫张彩花,3年前她的丈夫撇下她和刚满周岁的女儿远走广州,此后音信全无。她把女儿送到姐姐家,独自一人到县城租了房子,在商场里做些服装生意。张彩花这次是来咨询和丈夫离婚的事。见王洪斌谈起法律来头头是道,张彩花顿生几分敬佩。看到张彩花对自己有了好感,王洪斌更是使出浑身解数来表现自己,两人很快打得火热。结果张彩花的离婚官司还没有了结,就成了王洪斌的情人。
  张彩花把王洪斌的甜言蜜语当了真,把全部感情都投入到了王洪斌的身上。她做梦都没有想到,她在王洪斌眼里只不过是个玩偶。激情过后的王洪斌,全然没有把她放在心上。
  这时候,另一名年轻漂亮的少妇走进了王洪斌的视线。她叫严改娣,因丈夫涉嫌强奸被公安机关抓获。严改娣想找关系“活动活动”。王洪斌了解了案情后,明知根本就没有“活动”的余地,但面对性感迷人的严改娣,他却不想拒绝,就拍着胸脯声称有办法把她的丈夫“救”出来。
  20多岁的严改娣是在温县农村长大,初中还没有上完就外出打工。认识王洪斌后,她就把他当作救命稻草,特别是听了王洪斌的一番“保证”后,她心里充满了感激和安慰。
 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,严改娣多次催王洪斌尽快“行动”,都被王以种种理由搪塞过去。眼看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,王洪斌才说事情可以办,但得两三万元钱才能摆平。严改娣到哪里去凑那么多钱呢?
  次日,王洪斌看着时机已经成熟,便主动邀请严改娣到温县一家旅社谈她丈夫的事,严改娣没有多想便如约前往。就这样,他们一个有事求人,一个花心蠢动,两人心照不宣,苟合在一起。最后,严改娣的丈夫被判刑入狱,她却心甘情愿成了王洪斌的“红颜知己”。
  危险路上互争情夫
  与狼共舞招致大祸
  王洪斌得到严改娣后,就不理张彩花了。张彩花发现问题的“症结”后,声泪俱下求王洪斌用情专一,结果被王洪斌嘲讽了一顿。张彩花又跪在严改娣的脚下,求她不要纠缠王洪斌。但是,任凭张彩花如何请求,严改娣和王洪斌都不为之所动,反而打得更火热。无奈,张彩花像发疯一样不断地往王、严两家打骚扰电话,很快点燃了王洪斌的家庭战火。王洪斌无法在妻子面前搪塞了,他为此特别烦恼。
  2003年11月12日中午,王洪斌和严改娣在一起吃饭,张彩花又打来电话,王洪斌接过电话痛骂了她一顿。当天夜里,当王洪斌和严改娣正在一家旅社里偷情时,张彩花的电话又来了。王洪斌恼羞成怒,和严改娣商量,决定除掉张彩花这个绊脚石。
  2003年11月13日,与严改娣密谋了一夜的王洪斌,突然十分热情地邀请张彩花到焦作去游玩,还说把严改娣一起带去,3个人当面把事情说清楚。那天夜里,在焦作市的一家旅社,喜出望外的张彩花兴奋地从外面买来酒菜,3个人喝了个痛快。
  次日起床后,王洪斌带严改娣和张彩花到焦作影视城玩。路上,王洪斌见四周无人,便责问张彩花为什么老往他家里打电话,而严改娣上来就打了她两个耳光。张彩花害怕了,表示以后再也不敢了。天快黑时,他们转到一个深洞旁,王洪斌乘机将张彩花往深洞里推,张彩花死死抓住他的手不放。这时,严改娣发现有人路过,王洪斌只得停下手来,并一起下了山。
  路上,王洪斌一直在找机会谋杀张彩花。可悲的是,此时的张彩花对王洪斌仍毫无戒备之心。她以为王洪斌白天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出出气,吓唬吓唬她而已。她错失了逃生的机会,依然选择和恶魔同行。
  2003年11月16日,王洪斌提出去沁阳市旅游,3人乘车到了沁阳市神农山。将近黄昏时,他们爬到半山腰,王洪斌恶从胆边生,从背后一把将张彩花推到一个大石缝间,王、严两人抓起身边的石头,雨点般向张彩花砸去。
  除掉张彩花后,王洪斌带着严改娣迅速逃离现场。随后,严改娣按照王洪斌的安排,先到外地去打工。过了几天,王洪斌又悄悄溜回案发现场,销毁了所有现场证据。阴险狡诈的他还把严改娣身上的一块玉佩丢弃在尸体旁,以便日后万一东窗事发,好嫁祸于人。
  杀人之后继续诈骗
  受害人家属愤难平
  2003年12月6日,张彩花的姐姐张彩萍带着外甥去县城看妹妹,却怎么也联系不上。当她进了妹妹的租住屋后,发现妹妹家中的电话已被人撤掉,东西扔得乱七八糟。张彩萍立即给亲戚朋友打电话,可大家都没有她妹妹的消息。张彩萍立即向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了案。
  张彩萍在向警方报案的同时,还递交了一份妹妹的手机通话记录。电话记录显示:张彩花与王洪斌通话频繁,而且每次通话时间都较长,仅11月13日那天,两人就通话30余次。接到报案后,办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。
  2004年1月6日,王洪斌被依法传唤到了刑警大队。询问中,王洪斌巧舌如簧,只承认与张彩花有暧昧关系,概不承认张彩花失踪与他有关。因为没有更充足的证据,警方只好先将王洪斌释放。
  王洪斌暂时躲过警方的追查后,故作姿态的他主动加入寻找张彩花的行列。看到张家人心急如焚,王洪斌竟然趁机向张家索要钱财,承诺他可以帮助寻找张彩花。
  2004年7月22日,张彩萍再次与王洪斌联系时,王洪斌声称,只要给钱就有办法知道张彩花的下落。7月27日上午,王洪斌拿到了张彩萍支付的2500元钱,但他嫌钱太少,仍不肯说出张彩花的下落。张彩萍终于明白,再多的钱也填不满王洪斌的胃口。于是,当王洪斌再次催促她拿钱时,张彩萍就与家人以王洪斌涉嫌诈骗为由报了案。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依法拘传了王洪斌。警方综合各种证据分析,王洪斌有重大杀人嫌疑。
  2004年7月30日凌晨,王洪斌终于供述了与严改娣一起将张彩花杀死的犯罪事实。严改娣被逮捕归案后,对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。
  王洪斌随后交代:因严改娣不愿在外打工,希望他能够为她弄一笔钱。于是,他就利用张家病急乱投医的心理,讨要找人“经费”。拿到钱后,他分文不少地给了严改娣。可是,严改娣嫌钱少、不够花,闹着要回到温县来。王洪斌怕事情败露,就四处筹钱。当王洪斌拿到张家的2500元钱后,他又把钱给了严改娣,告诉她一定远走他乡。他想利用“时间差”,等严改娣离去后再说出她的下落,让张家人永远也见不到严改娣。果然,当张彩萍找到严改娣打工的地方时,人家说严改娣已经辞职走了……
  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王洪斌聪明反被聪明误,由他一手导演的“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”迷魂阵由此谢幕。
  2005年4月11日,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洪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因严改娣怀孕在身,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同时,二被告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7258-.元。
  一审宣判后,王洪斌表示要上诉。承办此案的法官说,王洪斌在看守所里企图推脱责任,把责任都往严改娣身上推,但在事实和证据面前,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严厉惩处。(文中除王洪斌、严改娣外,其余均为化名)